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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担保人

2017-05-25 18:12

  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担保人

  申办主体已办 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

  申办条件:

  (一)、借款人已正常连续还款满一年,无逾期现象。

  (二)、拟变更的担保人需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具有德州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 份;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,信用良好,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能力;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,没有个人公积金贷款及为他人担保的情况。

  申请材料:

  (一)、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合同变更审批表两份;

  (二)、拟变更担保人的身 份证、***原件及复印件两份;

  办 理机构: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

  办 理地址: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 邮编253000

  (乘坐6路、101路市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)

  理电话:2236857 2236856 监督电话:2231563

  办 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-11:30下午14:00-18:00

  周六上午8:30-11:3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  办 理程序:领表—审核—签订合同—变更

  办 理时限:视个人情况而定

  办 理依据:<<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>>

  流程:借款人持身 份证到服务窗口**—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合同变更审批表—管理中心复核所填写变更审批表—拟变更担保人至银行签订保证合同—管理中心进行变更